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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原娄烦代开医院病例证明,客户为本,服务至上

2025-05-01 09:00:01 205次浏览

价 格:面议

病程记录包括病情变化、检查意见、鉴别诊断、上级医师对病情的分析及诊疗意见、过程和效果、更改理由、安排某些检查的目的,凡施行特殊处理时,要记明施行方法和时间。入院前三天及术后三天每天至少记录一次;对病危患者应当根据病情变化随时书写病程记录,每天至少1次,记录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。对病重患者,至少2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。对病情稳定的患者,至少3天记录次病程记录。

复印病历需要提供的证件和资料:

①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,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;

②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,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,以及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;

③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,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、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,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:

住院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:

1、首次病历记录,应由接诊或值班医师在患者入院8小时内必须完成。而后经治医师连续记录3日。入院48小时和72小时内必须有两级上级医师查房记录。

2、住院病历应于病人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。

3、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出院后24小时之内完成。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应当于患者死亡后24小时完成。

医疗机构可以为申请人复制门(急)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体温单、医嘱单、住院志(入院记录)、手术同意书、麻醉同意书、麻醉记录、手术记录、病重(病危)患者护理记录、出院记录、输血知情同意书、特殊检查(特殊)同意书、病理报告、检验报告等辅助检查报告单、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病历资料。

被浏览过 1518316 次    版权所有:太原嘉盛健康管理有限公司(ID:35223118) 周能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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