站内搜索:
    • 公司:
    • 太原嘉盛健康管理有限公司
    • 联系:
    • 王经理
    • 手机:
    • 15688259522
    • 地址:
    • 太原
    • 微信:
本站共被浏览过 1518830 次
用户名:
密    码:
产品信息
您所在的位置:首页 > 详细信息

代开太原病历证明代开休学病历证明,代开医院病历

2025-05-02 03:00:01 182次浏览

价 格:面议

病历书写应按照《病历书写基本规范》书写或录入。

病历记录应力求通顺、完整、简练、准确、字迹清楚、整洁,不得删改、复制粘贴。各种记录均应注明年月日,记录人签全名。门诊病历由挂号室或首诊医师填好一般项目,由医师书写主诉、重点病史、体检、初步诊断及处理意见。

复印病历需要提供的证件和资料:

①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,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;

②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,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,以及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;

③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,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、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,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:

住院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:

1、首次病历记录,应由接诊或值班医师在患者入院8小时内必须完成。而后经治医师连续记录3日。入院48小时和72小时内必须有两级上级医师查房记录。

2、住院病历应于病人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。

3、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出院后24小时之内完成。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应当于患者死亡后24小时完成。

病历书写应当符合卫生部发布的《病历书写基本规范》的要求,包括病历的完整性、书写错误的修正方法、上级医师的审批方法、医师签字等。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,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,不得采用刮、粘、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。

被浏览过 1518830 次    版权所有:太原嘉盛健康管理有限公司(ID:35223118) 周能亮

2

回到顶部